相对已经逝去的时光,人们形容往昔的姿态更为美丽
  • 2011-05-25

    Moon River - []

    Moon river, wider than a mile. 
    I'm crossing you in style someday, old dream-makers, you heartbreaker. 
    Whenever you're going, 
    I'm going your way, two drifters, off to see the world. 
    There's such a lot of world to see. 
    We're after the same rainbow's end, waiting round the bend. 
    My huckleberry friend, Moon river and me.

    月亮河,宽不过一英里。 
    总有一天我会优雅地遇见你。 
    织梦的人啊,那伤心的人。 
    无论你将去何方,我都会追随着你。 
    两个流浪的人想去看看这世界。 
    有如此广阔的世界让我们欣赏。 
    我们跟随同一道彩虹的末端, 
    在那弧线上彼此等候。 
    我那可爱的老朋友, 
    还有月亮河和我。

  • 2011-02-07

    抉择 - [独言]

    前些日子,同挚友子清再次坐到了一起,二人推杯换盏对饮了大半夜。都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我想也是,便只在桌上留了浅浅一碟花生,些许布了些菜蔬果品,喝的依旧是入口酸甜的清酒。席间自然也少不了放一些我们都喜爱的歌曲,于是任由那只小小的MP3播放器,整夜唱个不停。从西方到东方,由流行到古典,最后停留在一首《抉择》上。酒酣耳热之时,只听得一个深沉的女声缓缓浮现:偶尔飘来一阵雨/点点洒落了满地/寻觅雨伞下哪个背影最像你/爱这真是个无聊的游戏/偶尔飘来一阵雨/点点洒落了满地/也许雨一停我就能再见到你/也许雨该一直下不停

    这歌声幽幽喑喑,曲调忽明忽暗,伴随着蔡琴清晰的吐字,诉说着时光的游戏,青春的转折。我们的话题不长,可一个接着一个怎么也停不下来。屈指算来,从高中开始的这段友谊,和着春风秋雨已然快满一纪。人生行至今日,两人都将迎来三十而立。想到一起从学校图书馆买回的小说,那本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也早已页边渐渐泛黄。他向我说起工作上的一些琐事,手上经营的一家小店,如今已然不堪重负,打算卖掉仅有的房产,重新筹措一笔资金,去遥远的新城再寻发展的机会。

    忆起我俩还在念书的那会儿,子清就是一个话不多的人,却也同我一样极爱读书。常常揣着省下的午饭钱,长时间的泡在书店里。国学经史子集,西方文艺理论,明清的诗书词曲,现代的小说散文,填不满腹中的饥饿,却塞满了我们的脑海。青春是一段莽撞而充满激情的年龄,也是极富诗意的时光。我一篇一篇的写些短文,一封一封的投向杂志,他捧着自己写的长达二十万字的小说,不止一次的在出版社门口碰了好几次的软钉子。说到这些经历,我们不约而同的笑了起来,大家都没有说话,这笑意也许指向那些躁动的往事,也许仅仅是回首一望。

    1999年的时候,我们第一次读到高行健的小说。两千年,这位旅居法国的小说家得到了诺贝尔文学奖,在授奖的晚宴上发表了一篇题为《文学的理由》的演讲。他说:“作家也同样是一个普通人,可能还更为敏感,而过于敏感的人也往往更为脆弱。一个作家不以人民的代言人或正义的化身说的话,那声音不能不微弱,然而,恰恰是这种个人的声音倒更为真实。”自然我们早已过了怀有作家梦的年龄,不过少年时的所读所记已经在心里打下深深的烙印。离开象牙塔踏入社会,我们追求着自己想要的未来,不能说有着清晰的目标,可仍旧会时不时督促自己大步向前。毕业时曾想过,生活工作与埋藏心底的理想,可以是分而待之的,但实际是你很难将一种情绪清晰的排除在外。有时候我想,人们做出决定时往往不总是按部就班的,或许一些外部因素影响了你的抉择,或许又是自身的犹豫将你推向生命的另一侧。人类的行为如此费解,人对自身的认知尚难得清明,对于未知我们总是心怀敬畏。与其说是在为将来而绝决,不如说是一种在路上的停留与回眸,做出的决定不过是对自身的关注,观审其时,那决定前的回忆和回想,多少萌发出一缕照亮自身的意识。

    时针走向午夜,蔡琴依然在哼唱,桌上的酒瓶已经空了。想起看过的一部电影,候孝贤的《恋恋风尘》。电影讲述的是阿远与阿云的故事。青梅竹马的俩人似乎注定要相守一生,初中毕业他们先后离开家乡去台北闯荡。后来阿远要去服兵役,两人仅凭书信来往。两年后同阿云的书信断了,阿远由弟弟的来信得知:阿云已经结婚。她没能等到阿远的归来,和那个为他们送信的邮差结婚了。留给阿远的是一晚的泣不成声,后来兵役服完,阿远回到家乡。

    影片的末尾,吴念真和朱天文的剧本这样写道:“阿公依然在屋后的田畦上种蕃薯,有如自古以来就一直在那里种。阿远洗完脸出来,走到阿公身边,话著家常,无非是收成好不好之类的事。祖孙无话时,望着矿山上的风云变化,一阵子淡,一阵子浓,风吹来,又稀散无踪影。”原来最后沉淀下来的,一定只有生活。我们常问自己要何去何从,也常思考什么是永恒。坚守也好,抉择也罢,曾经不能明白,不能释怀的也总有一天会像微风,像尘埃一样飘走。

    朦胧的眼/朦胧的雨/脸上交合的是泪是雨/我在街头伫立,心中已经有了决定/却不知小雨是否能把你打醒/偶尔飘来一阵雨/点点洒落了满地/也许雨一停我就能再见到你/也许雨该一直下不停……歌声轻轻的远去,我们两人便这样酣然睡去……

     

  • “也许我们一直在与时间对抗,在这场看似永无止境的游戏里,尽管有人爱把未来作为开端,有人却用回忆标志尾声。”

    从坐到椅子上的一刻起,我一直试图拿孟京辉和赖声川作着比较。那截然不同的风格,在创造戏剧势能的过程中,赖声川选择了一泻而下,孟京辉选择的是一点一滴的累积。坦率的讲,恋爱中的犀牛得益于通篇诗一样的语言。尤其是当它们被零散的念出来时,总是充满了紊乱与戏谑的分裂。虽然是这样一个老套而俗气的故事,而它的成功是把焦点汇聚在了人的身上,甚至是有些歇斯底里的念白不时无刻诠释马路充满矛盾的内心,快乐和悲伤一开始便胶着在一起。面对始终无法被接受的现实,他束手无策。直到结尾,当一场瓢泼大雨浇在马路身上。终于被淋透的不仅仅是主人公那颗依然鲜红的心脏,也顺带湿润了在场的每一个人。爱情已然不是最后的主题,关于激情的火焰依旧燃烧着、不曾黯淡,只是最后它已经可以被理智地谈论了。整部戏里,灯光下的马路总是眼泛泪光的独白,张念骅几乎是咆哮着喊出每一句台词,不带一丁点的怯懦与哭腔,让我们重新感受到柔软和冲动,呼应起心底里沉睡的渴望与桀骜不驯。很好,真的很好。生命的本质就应该是这般无遮无拦的,勇敢的,坚强的,多情的。

    “麦子熟了/天天都很热/等到明天一早/我就去收割/我的爱情也成熟了/很热的是我的心/但愿你,亲爱的/就是收割的人”在王小波写给李银河的情书里,曾引用过这首匈牙利诗歌。他说“爱你就像爱生命”,那年李银河信了,很多人也信了。不过,当我从中找到“诗意”这个词时,却发现它早已被这个世纪淡化并且遗弃。所以廖一梅在《恋爱中的犀牛》里写道:这是一个物质过剩的时代,这是一个情感过剩的时代……这是一个聪明理智的时代,这是一个脚踏实地的时代。而我也不得不佩服,有人比我拥有更为敏锐的洞察力。

    明明——这个马路魂牵梦萦的女人,和所有身处爱与被爱漩涡中的不知所措一样,好像她们拒绝起人来的口气也几乎是相同的。“因为我对你没有感觉,所以不想让你心存幻想。”明明这样说道。而马路呢,用诗歌编制着永恒的梦想,最终麻痹的是自己。他不管不顾,一股脑儿掏出他没有什么的一切。就好像一个小孩子跟人家分享自己那点破玩具一样,一下子就全部掏了出来。马路很倔强,马路也很勇敢,他希望心里所有美好的东西被坚持到底。灯光暗了,明明开始唱歌;灯光暗了,我开始离开明明;灯光暗了,犀牛却依旧在奔跑,带着那颗红色的滚烫的心!“忘掉是一般人能做的唯一的事,但是我决定不忘掉她。”末了,马路带着他完成的诗离开,语言终究诗这般模糊,文字到底是如此虚妄,尽管他的感情已经被完完整整的描述了出来。惨不忍睹,在舞台的对面我暗自庆幸,这还好只是一出戏,而不是又一次爱的屠戮。“遇到了一个能把自己整得死去活来的女人。”是幸还是不幸?没有答案,你终也无法将一个你爱的人删尽的。

    我们该采取怎样的态度,常常思考这样的问题。然后发现,一切很难,几乎快要等同与哥德巴赫猜想。我们发明了欲望游戏,却连自己都不知道什么该是答案。或许默默付出、独自等待是一个好态度。可我渐渐发现,那只是一个适于被欣赏的态度,而很难去实践。突然想起了一部我还没看完的法国爱情片《著名高校》,那是一个描摹正处豆蔻年华爱情的故事,用王家卫《东邪西毒》里的一句台词来形容就是:“如果感情是可以分胜负的话,我不知道她是不是赢了,但我很清楚,从一开始,我就输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句对白显得很妥帖。对于任何一场结果注定失败的爱情,过程已经无关重点了。当然这只是猜想,“歌德巴赫猜想”。然而我需要说,这样的爱是徒劳无功么?不过我相信,经历了这一切的马路,他应该也一定会走向成熟。所以马路借了图拉的死来获得新生,他说道:别怕,图拉,我要带你走,在池沼上面,在幽谷上面,越过山和森林,越过云和大海,越过太阳那边,越过轻云之外,越过星空世界的无涯的极限,凌驾于生活之上。前面就是一望无际的非洲草原,夕阳挂在长颈鹿绵长的脖子上,万物都在雨季来临时焕发生机。这语句里充满了无奈,明明听得满脸泪水,说不出话来。被感动么?被感动了又如何。

    三十年前,匈牙利诗歌轻而易举的帮助王小波俘获芳心。可也许对每个现实中的马路,一次与漂亮姑娘的失败爱情必不可少。若干年后,闭上眼睛,那张熟悉和迷人的脸庞早就残缺不全。“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后的东西,图拉的心,和我自己,你收留他们吗?明明,我亲爱的,温柔的,甜蜜的……”她的答案已无暇细听。我想假如马路愿意在他变老的那一年回忆起明明,那必将是一个夏天的清晨。他将变得青涩依旧,一个人坐在突兀的远端直视着晨曦的微现,一边的CD唱机缓缓流淌出马勒的交响乐。那些心中的隐隐作痛应该成为乐曲和心境最好的注脚,因为“爱她,是我做过的最好的事情。”,这样便引领他泛舟在内心时空的某一条河流上……他知道他会一直记得,那从遥远天边射来的淡桔色光线,那一袭混杂着青春气息的晨风,那一双不曾属于他的大眼睛。

     

  • 2011-01-05

    迷途 - [幻境]

    在朝向北方寂寞的漫长旅程里,总有那么一会儿,朵野感到他自己仿佛在一条永远也走不到尽头的小径上迷失了方向。这条小径,它并非是弯曲的,像迷宫般叫人毛骨悚然的。那是一条笔直,有时竟混合了些迷人花香,不时有美丽蝴蝶飞来飞去的小径。而这些反倒更叫他惊心,常常让他觉得自己仿佛置身一片不可思议的森林,而使人迷失又仿佛成了那条小径存在的目的。

    他要去的城市在北方。这片广袤大地的北端,河流密集的汇合在一起形成一片水网。充足的淡水资源使那片土地富饶而产出众多。在被许多呈放射状散落小镇包围的中心,就是那座被人们唤作迪塞尔(Desire)的巨大城市。很多诗人喜欢用皇冠上的宝石来形容这座都市,当然谁都觉得这个比喻有些俗气。但若是改成其他的比喻,反倒让人觉得不够贴切了。是的,十八岁以前那段住在懦夫村的年月里,曾听来往的旅人谈起迪塞尔。那些有幸去过那里的人,往往被众星捧月似的推到一个很高的位置,在人们的簇拥中听他叙述在那座城市的所见所闻。然而十多年来,这样的机会总是不多。后来朵野才知道,原因是很少有人能顺利并快速的穿越迷途小径,传说那是真主为了考验前往迪塞尔的人们而设的。

    在以往的年月里,真主到底要考验人们什么,朵野从未想明白过。在懦夫村里从来没人去想这种问题,人们只是一遍遍重复那座因为贸易——因为汇聚了四周富饶土地不知疲倦的产出物——而变得如黄金般发亮的城市。仿佛是一种醉生梦死的酒,只要一提起迪塞尔,懦夫村的人们马上会想起堂皇耸立的科林斯式的柱子和镶满宝石的拱券,两旁种满鲜花的市民大道以及有着喷泉的城市广场。那里的人们总是能享受阳光,啜饮成熟葡萄酿成的美酒。男孩子手里抱着吉他弹奏明快的小调,诗人们则合着节拍为这些旋律填上美妙的诗句。于是女孩子们开始起舞,飞快拨动琴弦的修长手指出没在因旋转而蓬起的裙摆里,青色小鸟的鸣叫也出现在时高时低的旋律里,最后美酒浓郁的香气便和花香融会在一起。在一幅幅快速闪回的画面里,鲜艳裙摆、小鸟鸣叫、混合着花的气息的酒香被一个无形的想象的手糅合在一起,成了能醉倒一切的神奇液体。迪塞尔,一个充满欲望的都市,只是它的欲望不是来自它的本身而来自它的外围。

    朵野继续走着。天色有些黯淡,灰蒙蒙的仿佛预示一场雨的到来。风呼呼的吹着,哗哗的流水声由远到近。随着步子而前进的朵野,又看到那条小径。笔直笔直却好像有着宽阔的银幕,充满了不确定的形态。那是不论晴雨从清早到黄昏的景象,还有懦夫村的部分广场,他常去的寺院和路过的街道,以及晴朗的日子里他常去散步的那些小路。这很像一个充满幻想的魔术,一个巨大的盛着清水的白色瓷碗里,一些五彩的花朵残片,形状大大小小的,在不可猜测的沉下去的瞬间,纷纷饱满起来,膨胀起来,展开来,显出轮廓,显出色彩,变幻不定,或为花,或为房屋,或为人物,而神态各异,惟妙惟肖。巨大的雨点飘落下来,打在白色瓷碗的边缘,打在朵野的布鞋上。这鞋瞬而沾满了泥巴吸足了水分,踏在布满水塘的小路上,发出啪啪的响声。随着这雨点,周围的所有花卉和以前供奉着真主的寺院里的苗圃,还有流经村里的比鲁纳河里的睡莲,田野、村民和他们的小屋,整个懦夫村和它周围的景色,一切的一切,形态缤纷,具体而微,大街小巷和花园,全都在小径构成的银幕里浮现出来。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雨渐渐停了。朵野走的这条小径,成了布满露水的反射世界。到处晶莹剔透,闪着光芒。在花瓣上,在三叶草的尖端,在飞舞蜜蜂透明的翅膀里。在耀眼的金光里,朵野终于走到小径的彼端,下面连接着一个缓坡,缓坡的底端是一条小河。太阳出来了,很奇怪。在离开理想镇的这么长路程里,这是第一次有太阳。阳光照射着朵野湿漉漉的头发。他浑身冒着被蒸发的湿气,仿佛被吸出了灵魂一样。他感到有些口渴了。于是,他飞奔下缓坡,以从未有过的轻松步子,以从未有过的速度。飞快得使他得步伐渐渐凌乱,滚下了最后的缓坡并在河边停顿了下来。他把头深深的埋在河水里,喝着甘甜的河水,而背上感受那温润阳光的抚摸。

    等到他抬起头,漂着涟漪的河面旋即又被抚平。阳光下的倒影在水面变得异常清晰。朵野头一次如此端详他的脸。这是一张朴素的脸,神态安详的,凌乱的黑发,浓黑的眉毛与有神的眼睛,锥形体有力的鼻子,以及唇线丰满略和带忧郁的嘴角。站起身,朵野感到从未如此有力的身体在咯咯作响。他意识到经历了漫长的旅程他已经丢弃了阴影和伤痕,摆脱了魔影并把噩梦甩到了很远的天际。

            在河对岸的天际尽头,有一个巨大的轮廓。灰色的,可又闪着光芒的。这反射的光芒如同迷途曾出现的一样。只是现在这光芒似乎能被触摸到,那样真实,那样有棱有角。天色缓缓昏暗了下来。夕阳橘红色的光映满空气,穿透了河边的迷雾形成单色的虹光。朵野清晰的发现他已经走出了迷途,他感到他已经无比接近他心中的那座城市。

     

  • 2011-01-04

    题词 - [寂语]

    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记不清几年前我曾写到:时间是一段旅程,每个人都有不可被重复的起点和终点。可起点是在哪里,终点又到哪儿,却一直难以明确。从前对我来说,没有目的的写作也许是无法下笔的。文字总是要表达一些什么,至少能够贴切的描述情感。可是现在,当我的写作再也不带任何的功利色彩,也无需发泄压抑或无法言说的情绪,语言便如一缕怎么也不能抚平的乱发,突兀的翘起在发丛中。也罢也罢,好在只是从头开始。

    很多人问我,重新写会再写点什么?小说,随笔,诗歌,改不了的文艺腔么。其实,连我自己也不清楚会再写些什么。村上春树最初写作的目的,只是为了坐在公寓的厨房里,喝点威士忌写两笔字。我想我的目的或许只是为了重新调整生活的架构,或许更多的将只是有感而发。事实上,虽然是重新开始,但再次站在原点的这个人,以及他的所思所想已然无法与之前那个相提并论。好在那颗善于感知的心未曾变化,依然会时时刻刻带来新的体验。